
管理制度的基本目录
实验室管理总则
实验室管理是所有实验人员共同的责任,每一位实验人员都应对实验室的正常、高效运转尽自己的义务和责任,自觉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本章程为实验人员的行为规范,目的使大家在一个有组织、有秩序的环境下工作,在最大限度地为大家提供一个能充分发挥自己才能的空间的同时,使实验人员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为良好的完成工作任务打下基础。
实验室的管理遵循三条原则
(1)岗位责任制原则
实验室的每一项管理工作都有明确的责任要求,并有专人负责。
(2)规范化原则
管理制度化,从设备、器材、药品等的使用到实验方法、 安全卫生都制定标准化的规范, 大家都按照规范执行, 以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连续性。
(3)记录监督原则
实验室管理的各方面都要求有及时、准确的记录,以保证实验室所有工作的可追溯性。实验室人员行为规范。
(一)严格遵守“公司实验室管理总则”。
(二)每位实验室成员都应以主人翁精神参与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积极参加实验室的各种活动和公益劳动,自觉维护本实验室的声誉。
(三)本章程为实验人员的行为规范,目的使大家在一个有组织、有秩序的环境下工作,在最大限度地为大家提供一个能充分发挥自己才能的空间的同时,使实验人员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为良好的完成工作任务打下基础。
(四)对所有违规人员和行为,本室将进行登记,屡教不改者,从重处理。
(五)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喝酒。
(六)不准在实验室大声喧哗、随地吐痰、打闹、讲粗口和吃带有味道的食物。
(七)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带他人进入本实验室。
(八)爱护仪器设备,节约用水、电及实验材料等,注意安全。
(九)室内设备仪器不得擅自拆卸、挪动,与本人实验无关的设备不可随意开启。
(十)实验仪器的使用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认真填写设备使用记录,设备存放应做到整洁有序,便于检查使用。
(十一)必须注意实验安全,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十二)注意公共卫生,不准随意丢弃杂物废纸等,影响实验室环境卫生。
(十三)高温、高压等易燃易爆实验,需要特别注意安全防范。
最后离室者,做好安全检查,检查仪器电源、空调、水、气瓶、门、窗等是否关好,并在最后离室登记簿上签名。
实验设备及耗材管理
(一)实验设备管理
1、实验设备按指定位置摆放,不得擅自改变仪器设备及其附件的存放位置。确需移动位置时,必须经主任同意,使用后应及时整理复原。
2、精密仪器须专人负责管理,使用者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使用,对于没有按规定操作导致设备故障者,要追究其责任。
3、严格遵守各种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登记制度,凡对拟使用的仪器的操作无把握者,务必请教主任。发现仪器故障者,有义务立即向主任报告,
以便及时维修。凡属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视其损失轻重给予一定处罚。
4、各通电设备在使用完毕后,应切断电源,以保证安全。
5、必须严格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开关机时间。
6、下次使用者,在开机前,首先检查仪器清洁卫生,仪器是否有损坏,
接通电源后,检查是否运转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任,并找上一次使用者问明情况,知情不报者追查当次使用者责任。
7、显微镜的目镜在使用前后必须用浸有乙醇(酒精)的透镜纸擦净。
8、微生物实验后,实验室须立即收拾整洁、干净。如有菌液污染须用3%来苏尔液或5%石碳酸液覆盖污染区半小时后擦去(含芽孢类菌液污染应延长消毒时间)。带菌工具(如吸管、玻璃棒等)在洗涤前须用3%来苏尔液浸泡消毒。
(二)玻璃器材的存放、洗涤
1、使用玻璃器材应轻拿轻放,严格按照其使用条件来使用。
2、实验所用的玻璃仪器应按照标签存放于指定位置,使用后应及时洗涤干净并放回原处。
(三)实验室药品管理
1、对实验室内易燃、易爆、腐蚀性和剧毒性药品应分类管理并有相应的药品目录,使用时应做好领用记录(领用人、领用量、领用日期及用途)。
2、称取药品试剂应按操作规范进行,用后盖好,必要时可封口或黑纸包裹。
3、所有药品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对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的药品不准使用,应妥善处理。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溶解法:对于一些无毒的无机物,在水中溶解度较大的直接溶于水倒掉即可。
稀释法:对于实验室的无机溶液,无毒无害的就直接加水稀释后倒掉。
中和法:对于酸碱类物质,可加废酸或者废碱至pH接近7后倒掉。
烘干法:对于实验室产生的硅胶、已变潮的试剂等,不要丢弃,可以选择适当的温度在烘箱烘干后再重复利用。
蒸馏法:对于有机溶剂应尽可能采用蒸馏方法加以回收利用。如无法回收,可分批少量加以焚烧处理。切忌直接倒入实验室的水槽中。
4、此外,我们在购买试剂时,采购那些最近生产的,不要购买那些快过期和已经过期的。
(如果有过期药品处理方法如下:
①固体制剂可以将包装盒破坏,防止被人再次利用,然后把药品取出来放入塑料袋中投入不可回收的垃圾桶中。
②液体药物,可将里面的液体分别倒入下水道冲走,注意不要混杂。)配制试剂时以少量勤配为宜,不要一次配制很多。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一)管理制度:
1、检验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
2、样品采集、保管、检验处理制度。
3、计量仪器、设备、器皿使用规程。
4、标准试剂配制及管理制度。
5、检测记录填写,检查,保管制度。
6、精密仪器使用维护制度。
7、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8、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
(二)微生物室管理:
1、实验室内物品要摆放整齐,试剂要有明晰的标签。
2、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和会客。
3、做好检样的登记,编号,明确检验目的,不符合要求的样品必要时应重新采集。
4、无菌室操作前用消毒液擦拭,桌面及工作台面,开紫外线灯消毒30-60 分钟,开启超净台紫外线灯。
5、操作过程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6、操作时关紫外线灯,开日光灯、风门及点酒精灯或煤气,并用75%酒精棉球拭手。
7、工作结束,关风门、电源、酒精灯、处理污物、台面,将超净台内物品摆放整齐。
8、定期检查温箱、水浴箱、冰箱及低温冰箱等的性能。
9、各种玻璃容器杯、烧杯、量筒、刻度吸管等应校正后使用,细菌接种环直径3-5cm,长6-8cm,接种针6-8cm。
10、试剂的质控应要求按照实验室要求分别选用(AR)、(GR)等级,所用溶液应用去离子水或蒸馏水。
11、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彻底的消毒清洗。
(三)微生物实验室卫生与安全管理规定
1、实验室所用工作场所均需指定专人负责环境的卫生与安全工作。
2、实验室人员每天工作前后要做好实验室清洁工作。定期对操作工作
台和无菌室用适宜的消毒液清洗,以保证其洁净度符合要求。
3、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维护工作场所环境整洁。测试人员在测试过程中要保持场所环境卫生整洁。
4、实验人员在每天工作结束后要检查工作场所的水、电、门、窗的安全情况。
5、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防火用具,如灭火器等。
6、要在实验室安放废液、废弃物的回收装置,测试人员要把废液、废弃物放入回收装置,污染的废液和废弃物,必须经过高压灭菌后方可处置。
《按废弃物品处理规定》处理废液和废弃物。
7、实验室人员要定期检查实验室卫生安全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实验室人员要对环境条件进行定期的监测、控制并做好记录。
9、与检查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实验室时,必须穿工作服、戴鞋套,离开时将工作服放在指定的位置,鞋套放在指定的存放容器内。
10、无菌室使用前必须打开紫外线灯,辐照灭菌30分钟以上,操作完毕应及时清理无菌室,再用紫外线灯辐照灭菌20分钟。
11、工作人员进入无菌室必须更换工作服、鞋、帽子、口罩。
12、无菌室应备有工作浓度的消毒液,如75%的酒精。
实验室样品管理规定
(1)与样品检测过程相关的人员,严格执行“检测工作程序”,并保管好检测样品,以确保检测过程中的样品追溯性;
(2)客服人员负责客户送检样品的接收,按照统一的编号进行登记、标识,同时检查样品外观是否与样品物性一致,是否有特殊保存条件及其它要求,并在《样品检测委托单》中予以记录;
(3)对于样品不稳定、样品量有限或客户不愿意留样的,应向客户声明本公司只对本次检测的结果负责,不再接受对该样品的复查检测;
(4)客服人员应填写《样品传递单》,并将其和《样品检测委托单》、样品一起送达相关检测室或机加工室。如果检测样品量足够,每份样品都要在样品保管室;
(5)每一次交、接样品的经手人,必须在《样品传递单》上签名和填写交接日期;
(6)样品在各仪器室时,未检测样品应放于标有“未检样品”标志的区域,已检测样品应放于标有“已检样品”标志的区域。对于保存条件特殊的样品,检测人员必须按照传递单上注明的保存条件保存;
(7)对于已完成检测项目的样品,业务室人员在实验室交回时应标记其状态为“已检”;
(8)检测任务完成并出具检测报告后,对稳定的样品一般保管1个月。特殊样品保存期限由公司接洽人与委托单位送样人协商确定。
实验室试剂药品管理规定
(1)依据实验室检测任务,试剂药品管理员制定各种药品、试剂采购计划,写清品名、单位、数量、纯度、包装规格等,上报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再依据公司采购流程进行;
(2)试剂药品由指定专人保管,并有账目,定期做出消耗表,并清点剩余药品;
(3)在固体试剂和液体试剂及化学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应分柜存放;
(4)药品试剂应分类陈列整齐,放置有序、避光、防潮、通风干燥,标签完整,剧毒药品加锁存放,易燃、易挥发、腐蚀品种单独贮存;
(5)剧毒药品应锁至保险柜,配置的钥匙由两人同时管理,两个人同时开柜才能取出药品;
(6)称取药品试剂应按操作规程进行,用后盖好,必要时可封口或黑纸包裹,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药品、试剂;
(7)所有药品、试剂都应有标签,绝对不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药品;
(8)定期检查试剂是否安全、过期;
(9)标准物质应按实验室程序文件规定存放,定期检查是否完好,每次使用必须有相应的记录。标准物质的证书统一存放在资料柜。
5.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
(1)本管理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2)使用危险化学品,要认真贯彻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的危险化学品登记、交接、检查、出入库、领取清退等管理制度;
(3)使用危险化学品、剧毒物品要制定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实验人员必须配备防护装备方可参与有关实验;
(4)须经常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组织人员参加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危险化学品规范化存储和使用知识,取得安监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5)对危险化学品要指定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专业保管知识的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使用过程中严格安全措施,坚持“五双制度”——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6)危险化学品应根据物质不同特性分类、分项存放,性质或防火与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存放,对存放中的危险化学品要经常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存放地点要安装防火、防水(潮)、防泄漏、防盗设施,无关人员禁止进入;
(7)转移和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妥善包装,使用专用运输工具,运输过程须派专人随行监管。
实验室检测管理规定
(1)为规范检验检测秩序和行为,实现检验检测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确保检测工作的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公正性,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检测工程师按规定要求采样,并做好登记和标识;
(3)采样后,按规定的标准和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和试验。然按要求备好保留样品,并做好标识;
(4)检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那些影响检验结果准确度的因素如尘埃、温湿度、振动、噪声等要密切注意,并严加控制;
(5)检测过程中,要按规定的方法进行,其结果应符合方法精密度要求。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值修约规则,杜绝数据造假、伪造数据,一经发现,直接开除;
(6)若发现检测结果异常或实验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应认真查记录、查计算、查操作、查试剂、查方法、查样品,找出原因后上报相关人员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7)若原始记录有误需修改时,按照程序文件规定要求进行;
(8)编辑检测报告,需严格按照报告编辑程序进行;
(9)质量监督员不定期抽查进行留样复测,通过看、问、记等判断检测人员的操作是否规范;数据处理是否正确;检测报告是否规范、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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