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7号公告 关于暂停香港认证中心有限公司P专项认可制度认可资格三个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22
来源: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浏览量:197
关键词: 认可,认证,CNAS,暂停,资格,国家认可委员会,010,评定,合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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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CNAS-RC02)的规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决定自2026年6月10日起暂停香港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基本认可制度(认可注册号:CNAS C082-P)下的P专项认可制度认可资格三个月。认可资格暂停后,该机构应将暂停信息及相关后果告知其受影响的客户,不得有不当延误。在被暂停认可资格期间,该机构不得以获准CNAS认可的名义,继续在上述认证领域内宣传其认可状态、开展对客户的初次认证和再认证活动。

特此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花市大街8号  

邮政编码:100062  

电话:010-67105311  

传真:010-8792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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