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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A“一单一库”新政详解|6月1日执行,检验检测机构实操指南
发布日期:2026-04-30
来源:实验室资源网
浏览量:26

2026年6月1日CMA“一单一库”新政正式落地!全国5万➕家检验检测机构迎来行业大洗牌——“隐形门槛”被打破,合规边界更清晰,同时也面临着资质自查、业务调整的紧迫任务。

一、一单一库”到底是什么?

“一单一库”是市场监管总局推出的CMA资质认定统一标准,彻底解决了以往各地执行不一、评审尺度混乱的痛点,实现全国“一把尺子量到底”,核心就是两个核心文件:

一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项清单》

明确划定11大类法定CMA资质领域,只要涉及以下领域,必须取得CMA资质才能出具带证明作用的报告,缺一不可:

  • 产品质量检验

  • 食品检验

  • 农产品质量检验

  • 机动车排放及安全技术检验

  • 医疗器械检验

  • 化妆品检验

  • 司法鉴定检测

  • 生态环境监测

  • 林业产品质量检验

  • 林木种子及草种质量检验

  • 进出口商品检验(不含鉴定)

一库:《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

相当于CMA资质的“标准字典”,目前收录4.5万余项检验检测标准,涵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等(可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查询平台查询)。

重点提醒:申请CMA资质的能力,必须在这个“库”里;已获CMA资质的机构,要定期核查自身项目是否仍在库内,避免“已认超范围”或“应认未认”。

同时,“一库”并非一成不变,每月会定期更新,机构可通过平台反馈调整需求,中国质检院评审中心也会主动跟踪标准制修订情况,确保库内标准现行有效。


二、核心红线:CMA标志使用规范

新政后,CMA标志的使用有明确边界,违规使用将面临处罚,这3点必须记牢:

  1. 可盖CMA章同时满足“在一单一库范围内”+“已取得对应CMA资质”,缺一不可;

  2. 对已取得资质但不在库里的检测能力,可以按照正常情况进行操作;后续是否终止(证书到期前),尚未出台政策。

  3. 过渡期说明:6月1日前已取得、但未列入“一库”的资质,证书到期前可继续盖CMA章,到期后自动失效,不再延续。


三、一单一库哪里查?

一单一库访问网址:https://cma.caqit.org.cn/#/data或者从资源导航:https://dh.labr.cc入口进入

image.png

四、机构必做:准备窗口期,重点抓3件事

  1. 全面自查:对照“一单一库”,逐一核查自身现有CMA资质,梳理出“在库且有资质”“在库无资质”“不在库有资质”三类项目,提前清理库外资质,做好业务衔接;

  2. 升级内部管理:开展全员合规培训,重点培训关键岗位(接单、报告审核、授权签字人),明确“库内CMA报告”与“库外非CMA报告”的区别;建立动态监测机制,每月跟踪“一库”更新,及时申请扩项或注销无效能力,同时可通过现场评审、书面审查或远程评审等方式完善资质评审流程;

  3. 重构业务布局:库外项目可通过CNAS认可、能力验证、客户自主委托等方式合规开展,若客户坚持要CMA报告,建议剥离或转型;有创新能力的机构,可借力“沙盒监管”,抢占新兴产业检测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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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改革,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一单一库”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明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范围。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制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项清单》(附件1)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以下统称“一单一库”),推动资质认定许可统一化、规范化、便利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可登录国家认监委网站查询。

二、严格依据“一单一库”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据“一单一库”办理行政许可。本公告实施前已取得未列入“一单一库”的检验检测能力项目的,资质认定证书到期后不再延续相关资质。相关招标、采购或委托方,不应将“一单一库”以外的检验检测能力取得资质认定作为招标、采购或委托条件。

三、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使用。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一单一库”范围内申请资质认定,依法依规使用资质认定证书及标志(CMA)。对于未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项目,不得使用资质认定证书,不得在检验检测报告上标注资质认定标志。对于未纳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的检验检测项目,检验检测机构可以按照能力具备、风险可控、用户自愿的原则,向委托方提供检验检测服务,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不得标注资质认定标志。

四、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制度机制。市场监管总局建立“一单一库”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标准制修订情况,及时调整更新“一单一库”。动态调整程序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动态管理工作规范》(附件2)实施。市场监管总局建立“沙盒监管”制度,在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需求的领域构建包容审慎治理模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新能力项目纳入“一单一库”。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检验检测信息共享、工作协同和结果互认,避免相同事项的重复评价。

本公告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按本公告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项清单


序号

领域

法律法规依据

1

产品质量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2

食品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3

农产品质量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4

机动车排放、

安全技术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5

医疗器械检验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6

化妆品检验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7

司法鉴定检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检测实验室应当通过计量认证(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

8

生态环境监测

《生态环境监测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9

林业产品质量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新增或续期的林业质检机构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许可”

10

林木种子、

草种质量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新增或续期的林木种子质量检验机构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许可”,“新增草种质量检验机构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许可”

11

进出口商品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新增、变更业务范围的检验检测机构(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或续期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许可”

附件2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动态管理工作规范

为确保资质认定“一单一库”制度有效实施,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以下简称能力项目库)动态管理,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管理机制

能力项目库是资质认定事项清单内的检验检测依据标准、技术规范的集合,由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发布,并根据资质认定事项清单的调整和标准、技术规范变化实施动态管理。

市场监管总局委托中国质检院资质认定评审中心(以下简称资质认定评审中心)作为能力项目库动态管理技术支撑单位,负责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日常维护。

市场监管总局组建能力项目库专家组,协助开展能力项目技术审核。专家组秘书处设在资质认定评审中心。

二、入库要求

能力项目库中的标准、技术规范应当对检验检测项目/参数及检验检测方法作出具体规定,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发布的国际标准;

(三)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需要,以文件、技术规范等形式发布和指定的检验检测方法;

(四)市场监管总局确定的其他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动态调整

(一)调整建议

资质认定评审中心应当主动跟踪资质认定事项清单内的标准、技术规范制修订情况,按月提出能力项目库调整建议。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行业评审组、检验检测机构对能力项目库有调整需求的,可通过能力项目库管理平台(https://cma.caqit.org.cn/)向市场监管总局提出调整建议。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申请的,应当由3家以上机构联合提出。

(二)专家评议

能力项目库专家组定期对资质认定各相关方提出的调整建议开展评议。原则上,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评议,根据需要可增加评议频次。评议后2个工作日内,资质认定评审中心综合各方调整建议和专家评议结果,形成调整意见报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

(三)调整确定

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在5个工作日内研究确定是否采纳调整建议。必要时,可提请认监委委务会审议。采纳的,在能力项目库管理平台公布实施。未采纳的,应当反馈未采纳原因。

四、沙盒监管

为服务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针对技术前沿的新兴检验检测领域,尚无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市场监管总局可根据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研究将先进团体标准等纳入能力项目库范围,实施沙盒监管。沙盒监管的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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