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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征集第二届服务认证专家工作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06
来源:认监委
浏览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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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服务认证对现代服务业提质升级的支撑作用,现启动国家认监委服务认证专家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换届工作,公开征集工作组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和主要职责

第二届工作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3名,下设综合规划组、生产性服务组、生活性服务组三个技术组别,由工作组副组长担任技术组负责人。主要职责如下:

(一)为服务认证实施规则、认证依据标准、认证领域目录、认证技术规范等制修订工作提供需求分析、技术支撑等工作;

(二)收集、研究相应服务认证领域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三)系统收集国内外服务领域标准、技术法规及合格评定有关信息,对服务认证制度与国际接轨、提升国际互认水平提出建议;

(四)开展服务认证制度技术评估与实施效果评估,对制度建设提出建议;

(五)协助认证监管部门研究服务认证实施过程及后续监管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六)承担认证监管司交办的其他服务认证相关工作。

二、成员要求

(一)征集范围

1.政府部门;

2.标准化技术组织或科研院所;

3.认证机构、检测机构等技术机构;

4.行业组织、获证企业;

5.认证使用方或采信方;

6.必要时,可邀请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基础性支撑部门,如认可机构等。

成员应当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组各项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优先选拔50周岁以下的专家。

(二)选聘条件

1.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意识,无违法犯罪记录;

1.2具有相应领域专业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高等教育学历,高级及以上(含高级)职称,有相关突出贡献者,学历或职称可适当放宽;

1.3熟悉本专业领域业务工作、相应认证制度和国内外相应法律法规及标准,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1.4掌握认证基础知识,熟悉和热心认证事业,认真履行成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1.5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需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且有充足的时间实质性参加相关工作;

1.6参加过服务认证标准、法规、规则的制修订工作;

1.7行政主管部门正式发布的其他要求。

具有重大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2.正副组长在满足上述条件情况下,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2.1在本认证领域内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一定影响力;

2.2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2.3熟悉认证技术组织管理程序和工作流程;

2.4能够高效、公正履行职责,并能兼顾各方利益。

三、报名方式

各单位结合业务领域,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填写《第二届服务认证专家工作组成员申报表》(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6年3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及扫描件发至wangp@ccai.org.cn,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请注明“组别+单位名称+专家工作组成员申报表”。

联系电话:认证监管司 陈茹010-82262724

认研中心 王鹏010-88651735


附件:第二届服务认证专家工作组成员申报表


国家认监委秘书处

2026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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