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2026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标准
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2025代替GB 13457-92)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防治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排污单位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天然肠衣加工、食用动物油脂加工、蛋品加工排污单位,以及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适用于本标准。
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6817-2025)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防治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食品加工制造业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加工制造业排污单位、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食品加工制造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适用于本标准。食品加工制造业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和食品加工制造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821-2025代替GB 19821-2005、GB 27631—201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防治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酒类制造业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1-2025部分代替GB 25466-2010)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铅、锌工业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10年,2013年进行了修改,本次对《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2010)及其修改单中大气污染物排放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
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6790—2025)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耐火材料工业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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