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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11-19
来源:山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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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认证机构、获证组织: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25〕158)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印发《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晋市监函〔2025〕122号),组织各市局、示范区局坚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分类管理相结合,统一部署自愿性认证证书监督检查,聚焦重点领域,自主安排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监督检查,强化执法办案要求,提升监督检查效能,不断优化认证行业秩序。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协同,共检查299张自愿性认证证书,涉及52家认证机构,认证证书主要涉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98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79张)、环境管理体系(71张)、其他管理体系认证(25张)、

自愿性工业产品认证(23张)等领域,聚焦买证卖证、虚假认证、超范围认证、减少遗漏认证程序、聘用未经注册人员从事认证活动、未对认证结果实施有效跟踪调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各地市结合辖区监管需求,对自愿性认证证书开展补充监督检查,对重点领域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按照证书数量不低于10%开展抽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依法处理和信息公开。

二、主要问题

总局派发299张自愿性认证证书,17张认证证书因已注销(失效)或企业停产等原因未开展现场检查,54张认证证书存在问题由市局对认证机构(或获证组织)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30张认证证书存在问题待后续调查处理。

(一)认证机构主体责任意识仍需加强。部分认证机构在认证活动中审核计划和审核报告存在“瑕疵”;部分认证机构发证后对获证组织的跟踪审查不够“细致”。例如,认证费用收款单位非认证机构、认证证书标注经营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等问题。

(二)获证组织质量管理意识仍需提高。部分获证组织存在为“领证”而认证现象,工作人员对质量管理体系不熟悉,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制度流于形式。例如,企业内审计划未签字、受控文件装订不规范等问题。

(三)基层认证监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2025年省局优化抽查部署,在减轻基层负担的同时,要求提高办案质量,但截至目前,案件查办效果未达预期效果,基层认证监管仍存在“发现问题难,处置问题简单”的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督管理,抓好问题查处整改。各市局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分析,对涉嫌违法违规的问题,要依法依规立案查处,涉及外省市的认证机构,要及时移交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对于需整改的问题,要理清认证机构、获证组织责任,做好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对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要及时公开,做好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认证有效公信。有关认证从业机构要对照认证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深入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切实做到全面整改、不留死角;有关获证组织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质量认证管理意识,切实运用质量认证工具提升企业产品、服务质量。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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