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计量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11
来源:计量司
浏览量:27

wechat_2025-09-11_092105_076.png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有效发挥计量在提升民营经济组织质量效益、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方面的基础支撑保障作用,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计量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scy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计量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量司(邮政编码100088)。信封上请注明“计量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10日。

 

附件:1.计量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计量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5910


附件1

 

计量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充分发挥计量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方面的基础支撑保障作用,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强政策扶持。充分发挥计量服务中小企业公共平台和市场监管部门各级门户网站作用,汇集各类计量助企惠企政策,提供权威计量政策解读,帮助民营经济组织及时、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计量政策。进一步优化计量行政审批服务,鼓励计量技术机构提升为民营经济组织服务的主动性,尽可能压缩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时间。对于制造计量器具的民营经济组织,已批准的型式进行改进的,按照《计量器具型式评价通用规范》(JJF1015—2014)的有关要求,由承担型式评价的计量技术机构根据型式改进的具体情况确定评价项目,给予必要的优化和简化。

二、征集企业需求。出台涉企计量政策要广泛听取民营经济组织意见建议,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民营经济组织常态化交流机制,广泛征集民营经济组织计量需求,梳理计量堵点、卡点难题,形成民营经济组织计量需求清单。鼓励民营科技型骨干企业联合上下游、产学研力量,研究提出前瞻性、颠覆性计量技术问题需求清单。

三、支持科研创新。鼓励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承担计量科技创新任务,鼓励开展计量数字化共性技术研发和应用创新,推动计量科技成果向民营经济组织开放和转化。围绕前沿技术创新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积极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承担计量支撑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重点项目任务。帮助重点产业民营经济组织解决生产流程、质量控制、科研创新等方面遇到的计量难题,助力产品质量提升。支持仪器仪表民营经济组织分批参与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的计量测试评价和应用验证。

四、加大服务力度。持续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和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聚焦计量测试问题和计量服务需求,实行“一企一策”计量差异化举措,帮助民营经济组织完善测量管理体系。发挥大型企业带动作用,向民营经济组织开放共享计量科研基础设施、测量仪器设备、计量实验室和计量数据等资源,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一揽子的计量支持。

五、加强平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民营经济组织参与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提升民营经济组织先进测量能力。充分发挥计量技术机构、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专业计量站、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中心等作用,面向民营经济组织开展计量技术研发、计量测试、计量资源共享、计量技术成果转化推广等技术服务,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小、快、轻、准”的计量数字化解决方案。

六、助推节能降碳。鼓励各地组织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碳计量中心、各级计量技术机构等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能源计量和碳计量服务,帮助其建立完善能源计量体系和碳计量体系。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能效、水效领跑者评选,通过装备升级、技术改进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

七、支持计量“走出去”。密切跟踪国外相关政策发布,加大对出口民营经济组织的计量支持力度。实施计量体系海外合作行动,搭建国产计量仪器装备出口供需对接信息服务平台,推行国际法制计量组织证书互认制度,扩大互认范围,增加指定实验室,为民营经济组织产品出口提供服务,实现“一次测试、一张证书、全球互认”。

八、加强人才培养。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公共实训中心和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与民营经济组织合作,为民营经济组织培养计量技能人才。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已取得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在当地省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指定的机构注册,畅通民营经济组织计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在“中国计量云课堂”开设民营经济培训专区,加快民营经济组织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支持民营经济组织计量专业技术人才参与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工作。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推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落地见效。要总结一批民营经济提升计量测试能力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方案和计量成果应用,引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附件2

 

《计量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措施

(送审稿)》起草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有效发挥计量在提升民营经济组织质量效益、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方面的基础支撑保障作用,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计量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一、制定《若干措施》的必要性

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2018年11月、202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鲜明指出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对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了根本遵循。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也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2025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贯彻落实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重点举措清单》,明确提出要研究起草计量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措施,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提出具体任务。

二是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计量瓶颈的迫切需要。当前,民营经济组织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仍存在计量意识相对薄弱、测量管理体系不完善、计量检测成本压力较大、检定/校准周期较长等影响生产经营的情况。此外,创新型民营经济组织高端计量人才缺乏、计量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导致部分领域存在“测不了、测不准”的技术难题。这些计量领域的“痛点”“堵点”,制约了民营经济组织提升质量、降本增效、开拓市场和创新发展,亟须通过政策引导破解瓶颈问题,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通过《若干措施》的实施,可以系统性地强化计量对民营经济的技术支撑能力,激发民营经济组织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起草过程

2025年5月,组织召开专题民营经济座谈会,邀请民营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以及相关行业协会代表参加,深入听取其在计量政策、技术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实际需求、面临的困难和政策建议。同时,面向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计量技术机构、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征集服务民营经济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了《若干措施(初稿)》。其后,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2025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面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计量技术机构、计量学协会等广泛征求意见,共征集到意见建议12条,在采纳相关建议和沟通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形成《若干措施(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送审稿)》聚焦当前民营经济发展中计量领域的突出需求和薄弱环节,提出加强政策扶持、征集企业需求等8项具体措施:加强政策扶持方面,进一步优化计量行政审批服务,尽可能压缩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时间。对已批准的型式进行改进的,给予必要的优化和简化。征集企业需求方面,建立民营经济组织常态化交流机制,广泛征集民营经济组织计量需求,形成民营经济组织计量需求清单。支持科研创新方面,鼓励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承担计量科技创新任务,积极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承担计量支撑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重点项目任务。加大服务力度方面,持续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和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帮助民营经济组织完善测量管理体系。加强平台建设方面,支持有条件的民营经济组织参与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提升民营经济组织先进测量能力。面向民营经济组织开展计量技术研发、计量资源共享、计量技术成果转化推广等技术服务。助推节能降碳方面,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能源计量和碳计量服务,帮助其建立完善能源计量体系和碳计量体系。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能效、水效领跑者评选。支持计量“走出去”方面,实施计量体系海外布局建设行动,支持民营经济组织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为民营经济组织产品出口提供服务。加强人才培养方面,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与民营经济组织合作,为民营经济组织培养计量技能人才。支持民营经济组织计量专业技术人才参与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工作。

C06.gif

推荐资讯 换一换
{{item.title}}
来源:{{ item.source ? item.source : '暂无数据' }} {{ item.pubd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