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记者从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获悉,由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牵头制定的GB/ T45451.1—2025《包装塑料桶第1部分:公称容量为113.6L至220L的可拆盖(开口)桶》和GB/T45451.2—2025《包装塑料桶第2部分:公称容量为208.2L至220L的不可拆盖(闭口)桶》正式发布实施。两项标准聚焦大型塑料桶细分领域,为塑料包装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标准化基础。
6月4日,记者从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获悉,由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牵头制定的GB/ T45451.1—2025《包装塑料桶第1部分:公称容量为113.6L至220L的可拆盖(开口)桶》和GB/T45451.2—2025《包装塑料桶第2部分:公称容量为208.2L至220L的不可拆盖(闭口)桶》正式发布实施。两项标准聚焦大型塑料桶细分领域,为塑料包装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标准化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