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验检测机构原始记录和报告的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已经超过6年的资料能否只保存扫描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中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原始记录和报告的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公司已经通过了复评审,随着年限的增长,超过6年的原始记录和报告占用面积越来越来大,对于中小型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而言,档案存放空间非常很有限,是否允许将纸质的记录和报告进行扫描保存电子版,并对超过年限的原始记录和报告的纸质记录作销毁处理?
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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