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新规
发布日期:2025-08-21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总局
浏览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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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山西省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剑指食用农产品快检数据真实性与准确性,为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全面推行的农产品快检制度套上“紧箍咒”。


  持证上岗,源头严防数据失真。《办法》明确,承担省级快检任务的机构必须持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资质范围必须涵盖农兽药残留、违法添加等关键检测项目。机构及其人员须对报告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所有快检数据必须实时上传至指定系统,且严禁将检测任务分包或转包。


  严禁违规收费,高压打击造假行为。《办法》要求,快检机构必须支付样品费用,不得向被抽检方收取任何检测费或其他费用。针对数据造假顽疾,《办法》清晰界定“不实结果”与“虚假结果”红线。篡改原始数据、调换样品、使用未校准设备、不按规定保存数据等行为均被列为禁区。一旦查实出具不实或虚假报告,机构将被列入“黑名单”,纳入信用档案,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同时通报认证认可部门。


  动态考核,末位淘汰强化监督。《办法》提出,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对快检机构实施动态考核管理,未通过考核的机构不得参加下一年度该局组织的快检任务采购活动,评价结果将通报全省各市市场监管部门。当快检机构有违规情况时,违规情节轻微者将面临约谈、告诫;违规分包转包或乱收费且逾期不改者,合同将被终止;未通过年度考核的机构,将失去下一年省级检测任务竞标资格。考核结果将通报各市市场监管部门,形成层级监督网络。


  全民监督,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办法》鼓励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向山西省市场监管局举报快检机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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