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场地需要进行认可并且加项,是否可以和原来实验室通用一套体系和人员?
实验室是企业内部的,在本市区别的地方,新建了一个认可的对象,与之前通过CNAS认可的对象不一样,要申请增项,是否可以与原来的同用一套管理体系,共用一个实验室主任、副主任、技术负责人,这个有啥注意的没?
202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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